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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暂行办法》

2019-03-25 16:27来源:宁德晚报
  宁德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提出将以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为出发点,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积极为市民骑行和单车停放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支持。
  其中包括,完善慢行车道规划。结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实际,运用大数据分析、完善慢行车道规划,做到布局合理、标准适宜、衔接成网。
  保障车辆通行便利。城市道路建设应保障非机动车出行便利,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对新、改、扩建符合条件的城市主干车道,要按规范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要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识标线,对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要抓紧划设非机动车道并设置隔离设施,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为市民安全、便利骑行创造良好条件。
  优化车辆合理停放。按照“交通相宜、方便接驳、规模适度、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车辆停放需求,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在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公交停靠站、大型商业圈、办公区、医院、居住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划设停放点,通过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设定停车位,规范自行车使用和停放,以满足市民需要;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点禁止设置在路口周边
  办法提出,将根据我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等情况,加快建立健全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实现全市规模调控。投放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主要停放区域是: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漳湾工业园区,
  分别为:
  汽车北站周边、东湖市场周边、单石碑金涵周边、宁德一中周边、后岗周边、汽车南站周边、南岸公园周边、沃尔玛商圈周边、万达商圈周边、体育中心周边、塔山公园周边、市政府周边、东方红建材市场周边、北岸公园周边、宁德火车站周边、大学城周边、六都工业区周边、宁一大厦周边、新能源厂区周边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点位应设置在距离路口50米左右及更远位置,禁止设置在路口周边。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数量,按照本地市民出行需求和供需结构比例进行总量控制,至2020年市中心城区总量不得超过1.5万辆,已超过总量需求的禁止新增投放。每个投放点车辆数应当合理控制,人流量较大的投放点投放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0辆。
  此外,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承租人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环境秩序,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做到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责任编辑: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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