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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允许自动驾驶路测进行载人载物测试

2019-12-16 15:20来源:新京报
  12月13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官网上发布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对原有的自动驾驶路测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此次《实施细则》修订的最大的特点,是北京首次允许自动驾驶车辆进行载人和载物测试,这是继广州、上海后第三个一线城市开放自动驾驶载人测试。
  《实施细则》要求,申请载人、载物的测试主体在最近 1 年内未发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并在第三方监管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可向第三方授权机构申请开展载人或者载物的测试工作。
  对于测试车辆,《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载人测试且测试车辆座位超过7座的,以及开展载物测试的,应在联席工作小组认定的封闭测试场进行充分的实车半载及满载测试,且实车半载和满载测试应达到相关测试及评价要求。
  此外,《实施细则》将载人测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测试主体最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累计里程数达10万公里,最少申请测试车辆数为5辆,最多不超过50辆,且必须配备测试驾驶员和工程师,载人的对象仅限于招募与测试主体签订劳动或者劳务合同的人员(即测试主体的内部员工)。
  第二阶段要求测试主体最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累计里程数达50万公里,最少申请测试车辆数为20辆,最多不超过100辆,且必须配备测试驾驶员和工程师,但载人对象可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
  第三阶段要求测试主体最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累计里程数达100万公里,最少申请测试车辆数为50辆,最多不超过200辆,必须配备测试驾驶员,但如征得载人测试志愿者书面同意可不配备工程师。
  载物测试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测试主体最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累计里程数达10万公里,最多申请测试车辆数不超过10辆,必须配备测试驾驶员和工程师,且配重不超过车辆半载重量;第二阶段最低测试里程数需达20万公里,其他条件与第一阶段保持一致。
  在此次《实施细则》中,编队行驶测试也被列入管理中。编队行驶测试是指测试车辆通过安装智能网联设备,在道路上具备编队行驶功能,以科学试验为目的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编队行驶测试不可做载人、载物测试,编队行驶同时测试车辆最多不超过6辆,大型客车、重型货车测试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但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测试主体不得利用载人测试或载物测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这意味着自动驾驶路测在北京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
  在监管方面,《实施细则》要求测试主体应在每月10日前向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交上一个月的《自动驾驶测试脱离自动驾驶功能报告》,如发生脱离自动驾驶情况,应提交数据记录装置记录的脱离自动驾驶功能事件发生前90秒的自动驾驶记录数据;如开展载人测试,还需提交《载人测试反馈报告》
责任编辑:新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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