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 - 交通科技第一新媒体新交通微信号

江苏拟立法织密“车联网” 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行稳致远

2023-07-28 16:10来源:新交通

今年3月1日,全国首部车联网产业领域立法《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4月,《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也提交首次审议,江苏各地正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今天(7月25日),《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将从省级层面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行稳致远。
 


 

车联网的本质是路、网、车、云四大要素的全面进化,这一过程中,提高和增强车联网产业创新能力是重中之重。立足于我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结构性需求,《决定(草案)》提出,本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汽车电子、车载软件、智能底盘及车联网设施设备等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链配套合作,同时,支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与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引进培育行业领军人才,支持设立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专业,联合培养技能型人才,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支撑引领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朱爱勋说。

 

车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产业发展的硬性装备。《决定(草案)》还进一步强化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国家级和省级车联网先导区等重点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规划设计车联网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或者预留安装条件,并鼓励企业参与车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通信、大数据、道路建设、交通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支持车路协同技术应用推广等等。

 

作为首个获批的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无锡在多年发展的基础上,已建设不同等级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针对国家级和省级车联网先导区等所在地政府,《决定(草案)》进一步规定其在物流配送、环卫作业、道路养护、短途接驳、智能公交等领域探索商业化应用。

 

随着车联网大数据的发展应用,必然面临着安全风险的挑战。为此,《决定(草案)》依据有关法律,对市场主体在网络和数据安全方面的行为予以规范,要求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制定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要求。“鼓励有关企业、机构提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责任提供技术支持。”朱爱勋说。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指出,对《决定(草案)》中有关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规定的内容分别作出指引性规定,确需向境外提供的重要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个人信息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增加无人驾驶装备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管理措施,支持无人配送、无人清扫等无人驾驶装备的应用等。

责任编辑:新交通
分享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名企动态

阅读排行